?(2020)粤0113民初16491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7 06: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粤0113民初16491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https://www.dayoo.com2020-12-31 17:24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人 民 法 院 (2020)粤0113民初16491号刘宇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2020)粤0113民初1649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一、被告刘宇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行清偿信用卡借款本金18506.24元、分期手续费1483.49元及透支利息、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7月10日透支利息1498.81元、违约金4816.5元,自2020年7月11日起透支利息、违约金按本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申请表》及所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约定的标准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如有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二、被告刘宇星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行支付律师费18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1元,由被告刘宇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O二O年十二月三十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