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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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9 02: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缘起于广州工商局,对日前所谓“牛肉膏”一事的回应,称,“牛肉膏”属于调味品性质,只要生产和使用证照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存在即合法。当然,广州工商局的回应没有任何问题,我相信符合中国标准的“牛肉膏”是不会对中国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
但“牛肉膏”事件,与一般的有毒食品问题还不同,为什么?因为或许正如有关部门说的那样,牛肉膏符合国家标准,允许生产,但你在牛肉制品里添加就添加,在牛肉味食品里添加,就添加,是吧!但遗憾,聪明的国人,将牛肉膏用在猪肉上,恍然一变,猪肉变成牛肉了。对于这种比转基金还直接的对猪的物种变更行为,我是很难理解。猪就猪权,你凭什么就剥夺了猪权,非让猪做牛?这种野蛮的,不符合伦理的随意变更动物物种的行为,是可耻的。问题就在这,你牛肉膏合法,且健康安全,可以使用,但你用牛肉膏把猪肉变成牛肉,这也算合法合情合理吗?
牛肉膏本身没有问题,就像三聚氰胺本身也没有问题,三聚氰胺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基本有机化工中间产品,广泛运用于木材、塑料、涂料、造纸、纺织、皮革、电气、医药等行业。但问题出在哪里呢?你往牛肉膏里添加猪肉,你往三聚氰胺里添加牛奶,这就让牛肉膏和三聚氰胺有问题了!所以,我觉得广州工商的回应,是在回避问题,用牛肉膏将猪肉变成牛肉,这种造假行为,难道也是法律允许的吗?
另外,我到现在还觉得奇怪,为什么当初我们奶粉里,居然允许含有微量三聚氰胺,就像昨天我说的,为什么在国外超标的婴儿食品重金属含量符合我国标准,我国的标准是优于西方社会吗?还是我们的体制比较强!所以,对所谓符合法律的食品添加剂,我们的标准是不是真为了绝对保证民众健康安全!
也是广州工商局表示,如果消费者觉得被侵害权益了,可以举报,但你得举证,“谁主张、谁举证”。好,消费者送检检测机构,检测机构表示都符合国家标准,消费者身体却遭伤害了怎么办?另外,消费者属于被侵害方,能不能就像医院那样,反向举证,比如我使用了染色馒头,感觉身体不适,得由企业证明我的身体不适与他们的馒头无关,或者证明它的馒头绝对没有问题。我想,严管企业,比防止消费者没事找事,重要的多,也没有那么消费者闲来无事没事找事,而消费者一旦没伤害后,企业不是停几天产、罚几个款、开几个无证操作者就能了事的,得对消费者健康终生负责啊!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
另一个“存在即合理”的,关于电影分级。其实大家都知道,最近,大家很关注我国拍摄的一部3D大片,当然是我国香港地区拍摄的,很遗憾没法在大陆播出。从电影市场而言,其实应该包容这些片子。的确这些片子是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但如果我们能对电影实行分级,我国拍摄的这些好片子也能在大陆上印,为什么就不允许呢?
你说禁止吧,多少人最近到香港“看片游”,又有多少人从网上下载盗版片。这是没法禁止的,合理的疏导,比禁止要好!
可是很遗憾,我们正对事关生死的食品安全实行疏导企业的不严格方式,还甚至故意让企业造假造毒以罚款创收;而对人们的合理需求,比如,成年人本可以观看最近这部热点3D片,却进行禁止,反而像在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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