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非粤籍居民2010年12月15起可以申请港澳个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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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0 14: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看到新闻说12月15日起非粤籍常住居民可以申请港澳个人游,然后我注意到新闻里写的是签注,那么我想问的是这个新的政策是指给那些已经有通行证的人申请签注用的,还是说申请签注时包括了办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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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0 14: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市公安局6日发布的消息显示,经公安部批准并商国务院港澳办同意,从2010年12月15日起,深圳市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人员范围扩大至常住深圳的非广东户籍居民。据介绍,在深圳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的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属于深圳市各级政府聘用人员或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主;二是持有1年以上深圳市长期居住证,且户口所在地属于申领护照地区的非广东户籍居民;三是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在逃人员和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遣返人员。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为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或1年一次赴港“个人游”签注,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只签发签注。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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