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栗县是谁克扣供销社退休老人医疗账户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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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19 03: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栗县供销社退休职工是从2008年享受到医疗账户金额,每人一年340元,交费60元;2009年交费75元。不给交费老人开出收费凭据。2010年仍收费75元。于是供销社退休老人联名并派出代表向上栗县纪委呈送材料反映问题,纪委交信访局,信访局要代表找县医保局。县医保局向代表解释是交的费属大病保险,要向保险公司投保。代表回答:向保险公司投保是自愿行为,怎么能规定投保?而且并未向交费人办理投保手续。代表的反映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向上级反映,直到省劳动保障厅医疗保险处,未得到合理的答复。?
  供销社代表,是依据1999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问答》第35问、39问、65问,退休人员不缴纳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本人不缴费,但也要为其建立个人帐户;提出了退休人员不缴费的原因与怎样分担退休人员的费用。最后向“省长手机号”反映了供销社这一情况,得到了及时处理:县医保局找四位代表,提出,你们四位今年未交费,就免了。其实这四位代表中只有一位未交2010年的75元,他的帐户卡上还存有上年余下的一百七十多元被冻结了。根据医保局局长的决定,这位老人第二天拿卡去买药,被冻结的上年余款被解冻了,可是2010年应该享受的金额仍未到卡,只得再去找局长,才补上了。
  2011年,县医保局又要供销社退休人员交费,不是75元,而是提升到150元。不过这一年还是给交费人开出了收据,但注明的不是“大病保险费”。
  2012年以后,县医保局采取了不向个人收费,直接从个人应该得到的账户享受金额中扣除。2014年供销社退休人员毎人的账户享受金额为480元。依据2009年3月3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一、******各统筹地区应在基本养老金(退休金)调整后的次年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基数,并同时划计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賬户。二、******统筹地区对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基数)划入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5%。******。
  供销社退休人员退休金,是退休人员中最低退休金人群,2013年七十岁以上人员的退休金为1700元左右,就按这个数字计算,账户享受金额也应在710元左右,每人被克扣了23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医疗待遇必须得到保障。
  当然,一个退休老人,一年能得到两万元左右的退休金,已感到満足,一年少两百多元的医疗账户享受,也不会影响生活。可是全县有多少供销社退休人员,是否还有其他行业的退休人员也受到了克扣,加起来数字就不少了。如果克下的钱做了其他“正用”,也无话可说。
  医疗账户享受,是花少钱,解决大问题的举措。就拿笔者来说,七十多岁基本不进医院,有个伤风感冒,就用账户卡买上一合感冒片就解决问题,或者找一相信的中医自掏一、两百元解决问题。如果有朋友遇到器官问题,要进大医院,那是必然的。应该善用“待遇”。
  不该克扣的,就不要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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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9 03: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遇到一位老相识李某,他是退休公务员,谈到他的“医疗帐户享受”,也是通过了“争取”,他的帐户享受为1300元,起初,医保局要他交费595元,他不服,找到政府相关部门,回答他:退休人员不要缴费,所以免去了545元,他交了50元,说是“大病保险费”。
  一群普通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的命运,就不同了,他们享受到最少的医疗帐户金额,却被直接扣除,竟无人关注这极不公平的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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