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47条“纯获利益”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外。能否举出相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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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2-13 12: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国《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除非是纯获利益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外,其他合同法仅在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请举得例子尽量详细一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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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3 12: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1、无条件的赠与合同属于纯获利合同,这个在各大教材中作为典型的例题来说的。例外,上楼所述的中奖也是属于纯获利。纯获利就是只有收益,没有付出或者付出和收益相比几乎没有的情况。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比如小学生买文具、高中生买电脑,都是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行为,他们有权利处置和他们年纪差不多的财产,但如果他们买汽车啊,房产啊什么,明显超过他们处理能力的大宗财产,就应当认为是效力待定合同;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状况好的情况下从事的行为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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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3 12: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1、未成年人购买有奖销售的东西中奖了,那就是“纯获利益”;或是接受无条件的赠与。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比如小学生买文具、高中生买电脑,都是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行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状况好的情况下从事的行为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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