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懂法律的帮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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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12-8 14: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十年前用2万元向甲方买一块地皮120平方,当时甲方写有转让协议,签甲方名字。
现在这块地我们已经盖房了,还没完工。而现在甲方却反悔想回收该地皮。
1.请问对方是否有合法理由回收?
2.买方有没有受法律保护?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土地使用证是甲方姓名,还没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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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8 14: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对方是否有合法理由回收---有理由,土地使用证是甲方姓名,还没过户--根据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房屋土地需要经过办理过户才正式正式转移所有权买方有没有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通过善意取得是受法律保护协商不成可以仲裁或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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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8 14: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这个是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的,况且没有过户,原主人有权收回。 但是必须给你们相应补偿,除此之外,你还可以以对方过错导致违约为名,请求赔偿。
你有疑问,就咨询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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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8 14: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你说的这个是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的,况且没有过户,原主人有权收回。 但是必须给你们相应补偿,除此之外,你还可以以对方过错导致违约为名,请求赔偿。 具体细节,您可以联系我们,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85216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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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8 14: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方有理由收回,因为根据《物权法》,不动产在办理转移登记后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卖方应返还2万块钱,因为继续占有这2万块钱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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