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你一些房产证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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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8 15: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现在有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和发票上都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办理房产证,我想请教您一些问题:
1.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产权人能不能不写我的名字,直接写别人的名字,相当于房子直接归别人所有。
2.办理产权证的时候能不能有别人作为共有人,或者反过来,我作为共有人,别人是产权人?
3.如果产权证已经办理了,我是产权人,还能不能把别人添加进来作为共有人?如果可以的话,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呢?
4.产权人能不能把自己的这部分房产拿给共有人?如果可以的话,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和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呢?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首先谢谢您的回答~我现在还不是很清楚,1.如果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直接添加共有人就不用交契税之类的费用?购房合同和发票都是我的名字,产权证的产权人可以是别人,共有人是我吗?
2.房产证办理好以后再添加共有人就要交契税?
3.关于刚才的第4个问题,其实是想产权人把所有产权全部转给共有人,共有人取得全部产权,这样的话哪种方式费用最低呢?
再次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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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8 15: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编号回答您的问题:1、必须改购房合同才能在办房产证时改名字或加名字。该合同一般会产生部分费用,由开发商收取,发票也会改。2、房产证可以有共有人,并约定各自拥有产权的明确份额。3、可以加人,需要交契税。4、不知道您说的拿给是指产权赠与还是买卖后受益转交,如果是赠与,需要改房产证,如果是买卖,只需所有共有人都同意就可以买卖,买卖受益转赠是后续的事了,和房子没关系。如有疑问请补充,我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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