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能保障我的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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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2-14 09: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7月15来这里上班的,是服装厂做外贸的,来的时候老板说试用期过后签合同,试用期工资1500包住不包吃,提成是接到单子就有,提成按1%算,试用期过后底薪是2000,给保险。我九月份就接到一个11万的单子,后来又有一个140万的单子。但是十一月份老板都没找我签合同,而且还只把我的底薪算1700,不过我跟他据理力争把那三百要回来了。可是他说我单子提成只给我5000,而且我接到的客户,老板直接转给另外一个人了,都不让我插手我找到的客户。现在保险没有,合同没有,唯一有的就是口头协议。而且老板就这样把我辛辛苦苦找到的客户给抢走了。我就这样去找劳动局,劳动局会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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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4 09: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像你这种情况劳动部门很难进行处理,当然,如果你能保存一些对你比较有利的证据那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那样还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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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4 09: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试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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