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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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12-11 12: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爸在市中心买了套房子 《是和我后妈一起买的 他们没有共同的小孩后妈有一女 已嫁有稳定工作 我未婚 无稳定工作》他们叫我们《我和后妈的女儿》每人每个月必须交800多的房贷 才可以以后分到房子如果哪个不交以后就没他的份
我想问问这他们的做法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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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1 12: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违法,但是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协商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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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1 12: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因为他们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如果遗嘱里没有你的份那你就没有继承权,即使你已经按照要求叫了8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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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1 12: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你们就是不交房贷都是可以分到的,但是如果明确遗嘱的话就另算。他处理自己的财产是有自由的,谈不上违法,可能有些不道德...问题是,如果让你们交房贷的话,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也不完全属于他,可以从这方面着手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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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1 12: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3)生气解决不了问题,还是静下心来想办法吧。 如果我是你的代理人你外婆二十年没回家,是可以申请宣告死亡的,宣告死亡后,是按法定继承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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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1 12: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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