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日在石碣唐洪派出所报案:粤A49W76车被盗,随后该车在石湾被查获,据当时查获该车的石湾派出所辅警说:当时开车的人说未带行驶证就只扣了车并停放在石湾派出所管辖下的石湾巡逻大队停车场,在等了半年后仍未见开车人来领车,就在网上查出该车属被盗车,当时(2009年10月份)该辅警有亲自到唐洪派出所联络此事,但当时值班室没有民警在场就将此事告知了接警处的辅警后回石湾,再等了一年多(2010年11月份)该辅警见仍未有人来处理该车,就查了该车原车主资料告知此事;
在2010年11月份底现车主和报案人才得知此事,后到唐洪派出所了解此事,而当时办理此被盗车案的民警却对以上情报毫不知情,随后到石湾派出所了解此事却得知:石湾派出所的相关责任人和民警都对此事毫不知情.没有任何该被盗车的相关查获资料和档案,也未正式文件和电话联络给唐洪派出所(事后得知石湾派出所的那个当时查获该被盗车的辅警未将此事报告给石湾派出所的相关领导知道);
车主和报案人在唐洪派出所与石湾派出所之间跑了多趟后,才在2010年12月10日同唐洪派出所民警一起到石湾派出所办理了此被盗车领认相关手续,但在石湾派出所管辖下的石湾巡逻大队停车场提车时却被告知:该被盗车停在此处一年半时间要交10000多元停车费,在找到石湾派出所领导后说打个5折(也要5000元),当时该车被盗时也就值10000多元,现在停在停车场一年半多时间,而且车顶部被挤压变形.副驾驶座被拆,估计还值不了5000元,故暂时未提车;
以上情报是车主和报案人在唐洪派出所及石湾派出所办理此事相关手续时所了解;
故有以下几点问题希望能了解:
1.派出所查获的被盗车都要交停车费吗?
2.该被盗车在停车场停了一年半时间,唐洪派出所和石湾派出所的辅警都未报告给所属上司知道,要不要负有责任?唐洪派出所和石湾派出所的相关领导对下属这样办事态度和效率是否满意或负有监督不到位责任?或一句:我不知情,没人报告此事,就可以把此事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3.怎样才可以不花钱而能把车提出来?
以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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