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手问题, 收条的书名与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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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3 13: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与银行签订转让土地,并交纳转让费,银行给我打了收条,内容:今收到小马转让费。元,并盖有公章,还有当天日期!而这张收据被他人盗走,称是他的!
我想问,这张收据是属于我小马的还是属于被盗走人的?(原件重要,还是收据内容重要)签订转让合同缴纳转让费是一个合理合法的程序吧?只是原件丢失,谁捡到原件,这个承包费就是谁的麽?这种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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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3 13: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收据原件只是证据的一种,没有收据但有其他证据(合同、土地使用证、收据复印件等)仍可证据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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