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法律上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您,我的一位朋友在停车场收费,一个的士司机超时向其收费对方不给,两个人发生了口角,没有收费将的士放走,的士司机把车停在停车场外辱骂我朋友,两个人扭打在一起,后报警......在派出所协调时,我朋友想把这件事大事化小,自己愿意赔偿对方500元,并且付过钱签完字后两人各自回去,第二天上班时的士司机过来打我朋友一拳,接着掏出匕首追我朋友跑了很远,并放下话来一定要搞死你。我朋友在法医的鉴定为轻微伤,请问一下法律界的老师:打了轻微伤对方应付什么法律责任,的士司机携带管制刀具威胁他人应付哪些责任?我朋友向单位提出人身受到威胁,人身得不到保障辞职,单位会不会按劳动法补偿?
2009-5-2210:19:35补充:
上班时被打,公司是否有责任,如辞工会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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