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是同学,B的弟弟E因与C做传销积下怨恨,E得知C于某日上午将在某车站出现,于是就告知自己的哥哥B,B邀朋友A与D相商将C绑架,当他们发现C后,将C狭持到事先准备好的车后,A持枪威胁C,几人共同对C进行殴打,ABDE将C身上的4万元现金拿走,并放在A家.C的妻子亲眼见C被狭持并立马报案,ABDE与C的妻子联系,要求共拿20万交换人质,他们将C狭持到A的朋友的修理厂进行殴打,泼冷水,因C的妻子不肯与ABDE见面,他们一直僵持到晚上,在犯罪人不断要求变化交易地点的过程中C死亡,ABDE相商后将尸体抛至江中.ABD逃逸后被抓获,至今仍未找到尸体,A的母亲明知儿子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为其提供食物,并代其保管犯罪所得的财物,A又将作案时使用的枪支交给母亲转移.请问ABDE谁是主犯,A和其母会怎么样判决?
2009-4-1415:28:40补充:
这个案子是由区级人民法院判还是由市级人民法院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