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问题,肯请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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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3 14: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2日下午骑电动车途径宾悦立交桥下时,被一马六轿车于非机动车道撞到多处受伤。电动车被撞出27米,人也被撞飞。肇事司机全责。
头部撕裂伤两处可见颅骨,左额伤口直径约8cm,右额伤口弧形长约10cm有表皮破损。左额,右额后枕头皮肿胀。额部水肿,劲部扭挫伤。
无骨折和内出血。
肇事司机及家人于5月3日中午要求受害人出院被当场拒绝。后肇事司机及其家人离开医院,并带走了全部病历资料。使受害人24小时未能接受后续治疗。经被害人找交警多次催要才于直至5月4日中午将病历送回。但CT等片子又经多次催要才于5月6日送回。且不再支付医疗费用。
问题:1.肇事司机是否犯交通肇事罪?
2.肇事司机的行为是否侵害了被害者的生命权,健康权?如是该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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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3 14: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1、肇事司机不构成犯罪但是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之责;2、你有权继续治疗,并在适当的时候申请伤残鉴定;3、对方应当赔偿你相关的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及护理费等。1、不属于犯罪。2、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肇事司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们先治疗,具体的要等到伤情鉴定的结果出来才能确定赔偿,伤情鉴定要治疗三个月后进行鉴定.你们要保存好病历和检查报告单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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