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这样的情况算是投案自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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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3 14: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6日晚上9点左右,在邯郸滏东大街,一辆车主为交通监理所的没有牌照顶部放着警灯的私家车,高速行驶,把两个女大学生撞倒,当场死一人重伤一人,该车没有停下而逃逸。三天后在交警部门的排查下,电话通知该车主到交警支队了解情况,该车主说去不了,交警部门说你来不了我们过去看看,在这种情况下该车主说车祸是朋友借出去撞的人,然后“借车“的人去了交警支队,说是“投案自首”,请问这样的情况算是投案自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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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3 14: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1.交通肇事逃逸后又投案自首的行为不影响“交通肇事逃逸”的成立。2.至于其逃逸后因畏惧法律或者其他原因又投案自首的,只是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不能成为否定其肇事后逃逸的理由。----------------希望参考建议对你有帮助,如满意请采纳和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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