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简单的说下,我把车借给朋友,朋友撞了人逃逸,商业险部分保险公司不赔,受害人起诉法院,判决下来了,除了保险公司已经赔付的强制险之外,还有8万多元由我朋友赔偿,我负连带责任.然后我把车卖了2万元加上我出事当天垫付的5000元医疗费,一起2万5千元已经赔给受害人,还有5万元我也没能力偿还.
现在的情况是我朋友一直不愿意去法院,我也没权利硬拉着他去法院解决问题.还有我户口所在地的房产由于怕受牵连,花了1万多元手续费过户给我亲姐姐,我目前住在农村父母老家.然后受害人可能以为我卖了房子有钱,就把我列为第一被告,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直接找到我,给我15天时间拿出解决方案,不然就要拘留15天.我当时就跟执行局的人说,你们为什么不去找我朋友,毕竟受害人保全了他的房产,判决书也是说的很清楚,这赔偿款由我朋友承担的.但是执行局的人说,我们不管,你是第一被告,我们要先执行你.请问精通,我该怎么办?真的好烦恼,我老婆刚生完小孩,我在外面打工,如果拘留15天的话,我的工作肯定没了,我朋友也不愿意去法院,我总不能杀了他吧.真郁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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