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干部受过刑事处分以后身份是否存在? 先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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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3 16: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服刑期间,原单位任然缴纳医保和养保。
这样做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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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3 16: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除军籍】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曾被判刑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工作时间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字(1986)33号规定:判刑后开除军籍的其参加工作时间从刑满释放后分配工作之日起重新计算;判刑后保留军籍的,可以将服刑前后的军龄合并计算,其参加工作时间可以从第一次参加军队之日起计算(包括建国前参军、建国后被判刑的复转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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