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9月在网上认识一部队男士,他当时称离异,09年1月发现他并未离异,他老婆也是部队当兵的,我现在并没有想要跟他在一起的意愿,但是我在08年4月曾为他人流一次,现在他老婆已经知道我当时是不知情,但现在想让我就这样默默走开,我同样是一受害者,不想自己在身心受伤的同时还要以破坏军婚的名义走向法庭,想为自己讨回公道.
2009-3-818:49:51补充:
当时手术费用是他付的,但我当时认识他时是父母双亡,自杀被救的情况下,在征婚网上他找的我.我觉的精神备受伤害,在认识初我一再强调怎么瞧不起第三者,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数额应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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