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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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3 16: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兄妹三人。一直与父母同住父母单位的两间公房。后来哥姐结婚都有自己的住房,且户口迁出,只有我与父母同住。我结婚后,我们一家三口也一直住在这里,且户口都在这里。我父母去世后就由我继续承租这套公房。过了几年,我单位又分了我两间房。房改时,我们用自己的工龄和钱分别买下这两套住房。现在我兄妹提出要分我父母当年留下的两间房。请问这样做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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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3 16: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没有这个权利,因为房子的所有权不属于你的父母,不能成为遗产。你父母生前只有租住的权利,承租人死亡后和他们一起生活的晚辈直系亲属可以对其使用权继承,而不是所有权。不是你父母的遗产,他们无权要求分割。他们没有这个权利!你们有完全的权利!您好,您父母所留房产属于公房,不能作为遗产分割,只能要求变更承租人,更具目前的法律规定,您的家人才有权要求继续承租该房。若日后该房拆迁也是补偿给你。你父母当年留下的两间房属公房,所有权是单位的,不属遗产,个人只有承租权,承租人已变更到你名下,你有权继续承租拒绝他们的要求他们没权利分这两间房。你有完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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