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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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3 16: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父亲在前年去世了。在父亲的葬礼上,我才知道自己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一直生活在外地,现两人都已五十多岁,为人祖母。(在她们十来岁的时候我父亲离的婚,一直抚养她们到成年)最近,这两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写信来要遗产。我父亲的遗产主要就是一处房产,现在我母亲以及我和我丈夫住在该房,还有一些抚恤金。请问,这种情况下遗产应该如何分配?继承法上有条款说未尽赡养义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这个少分和不分的标准是什么?如果协商后对方只要钱,是不是需要让他们写一个放弃继承房屋的材料,并进行公正才有效。非常感谢!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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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3 16: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该房屋为你父亲与母亲的共同财产,那么属于你父亲的二分之一份额在你母亲、你及另外两个姐姐间继承。也就是你母亲占有房产的八分之五,你们三姐妹各占八分之一。如果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则你们各占房产的四分之一。2、抚恤金也在遗产之列。3、你们对父亲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多分得财产。4、你们可以就遗产分割事宜进行协商,可以给对方一些钱,对方拿钱之后就意味着继承,而不是放弃继承。只是继承的方式不同而已。5、对于继承的方式、金额四方可以签订一个协议,只要签字就生效,公证与否皆不影响其效力。只是公证过的协议,如果变更也需要公证才可以。可以办理公证可以主张未尽赡养义务的少分财产,协商后最好做好协议,都签字或者见证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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