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劝员工辞职,否则就给员工放假不让上班,并且要即叫即到,否则算矿工,请问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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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3 17: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与2007年8月进入蛇口一家上市公司,2008年8月续签三年劳动合同。2009年2月4日,首先是部门经理找我谈话,告诉我公司要裁员,让我找副总谈,副总希望我自己提出辞职,然后补偿一个月工资。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不辞职,并于2月6日跟副总谈,副总说这样就先给我放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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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3 17: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者如果自己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的,用人单位要裁员,应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进行补偿;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给劳动者放长假的,停工期限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按标准工资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支付基本生活费。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支付工资,否则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应当正常上班。企业放假,应当支付正常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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