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和3为12的质因数。12的因数有1,2,3,4,6,12。其中,只有2,3为质因数。因此,12的质因数是(2,3 ),有(2)个。质因数在数论里是指能整除给定正整数的质数。除了1以外,两个没有其他共同质因子的正整数称为互质。因为1没有质因子,1与任何正整数(包括1本身)都是互质。正整数的因数分解可将正整数表示为一连串的质因子相乘,质因子如重复可以用指数表示。根据算术基本定理,任何正整数皆有独一无二的质因子分解式 。只有一个质因子的正整数为质数。扩展资料质因数的计算方法短除法求最大公因数的一种方法,也可用来求最小公倍数。求几个数最大公因数的方法,开始时用观察比较的方法,即:先把每个数的因数找出来,然后再找出公因数,最后在公因数中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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