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男方可不可以主张要求女方给于一定的赔偿,如果可以的话,以主张多少为宜?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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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3 20: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年4月17日两人登记结婚,现在女方仅以婚前不了解,性格不合为由,起诉要求离婚,现未生育.男方为此婚事总花费了7万元钱.包括聘金,酒席,装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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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3 20: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男方可以提出要求对方承担部分费用,退还聘金或彩礼,但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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