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变私企,职工一直工作30年。现不想干了,能否得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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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2-14 14: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煤矿,原为国有企业。后来变为私有企业,原国有企业的一名职工从国有企业的时候就一直在该煤矿工作,直到现在,一共有30年的工龄。现在61岁不想干了,是否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助?请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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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4 14: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年龄和工龄都已够退休条件,如果工龄连续,社保缴费完整,你现在可以办退休手续了,由社保局按期发放退休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文件,以下简称“国办1999年10号文件”)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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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4 14: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是不行,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符合了第38·36·40·41·44条的规定才能得到经济补偿,否则不行,你的情况与上面几条不符,除非你的合同到期,或者用人单位先行提出。我是法学系的学生,对于实践与理论还不能完全融合,所以你随意看看,等着律师那些帮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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