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辽宁一家国有企业工作了12年,现在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工龄买断,请问我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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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2-14 14: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辽宁省一家国有企业(地处沈阳)职工,已达12年。从1997年开始,企业以机构调整为由,让我在家等待重新安排直至今日。在此期间,我未曾领得分文工资及补助。现在该企业欲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即他们所说的工龄买断;并且分阶段按照500-800元/月予以补偿所欠发的工资(而在岗职工实际所得则远高于此),工龄补贴则为32年*992元(我的完整工龄是32年,992元则解释为2004年沈阳市的社会平均工资)。请问我应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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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4 14: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家休息了近一年,最近打算从新就业了,一公司说签订合同需要我出具失业证,对就业局好像就是属于劳动局的吧。最好放在人事局的机构。 本人是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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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4 14: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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