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葛律师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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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4 16: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6月26日本人驾驶厢式货车与骑摩托车的父子俩相撞致两人受,现已出院由于我的车原挂靠在宜兴嘉富通运输服务部并以其名义在大地保险公司投保,今年3月我又将车挂靠至我亲戚开办的宜兴市宜城水暖器材商店,但未到保险公司进行批改,由于本人认为保险费是自己交的,车子也是自己买的我是车子的实际所有权人,保险公司也知道挂靠这一普遍事实。现保险公司以车子转让后未履行批改义务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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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4 16: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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