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后可以要回投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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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4 22: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2年前与朋友一起注册了家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是融资得来,大家都没有实际出资。在公司章程上写明了投资比例。现在,由于发生了矛盾,他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到工商局更改了投资人,去掉了我的名字。我现在要退出公司,要求他分配利润,抽回投资,他以我没有实际出资拒绝我,他的行为是否可以。另外,我们公司有一辆车子,当时我出了一部分资金,现在,我有一张协议,就是他同意按该车现在的评估价的40%(包括车子和牌照,车辆行驶证是他的名字)付给我现金。此协议书是否可以认为我占公司的40%投资比例。公司章程上我是20%。请问我是投资人吗?我有权分利润吗?如果是投资人,我应按40%还是20%来分?
这个问题您已回答.
感谢前次的回答,我想再进一步咨询,如果现在对方写一张证明之类的文件,说明我已离开,并了断了所有的事务(包括债权、债务),以后公司所有的事与我无关,我也同意了,这样我以后还有可能要回以前的投资吗?是否可以理解为以后与我无关,而以前仍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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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4 22: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已经了断了所有的事务(包括债权债务)那就意味着你不能再主张任何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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