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通过法律,孩子和财产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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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5 07: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4年前下岗后由于家庭不合到广东打工(未办离婚手续),孩子在老家由老公带,并跟老公谈好他负责儿子学费,我付青岛房子按揭,而老公总以要儿子生活费为由无休止的向我索取。。。今年春节我们曾谈好离婚条件,他要儿子,牡丹江和青岛(未按揭完)两处房子都归他所有,现在他又反悔。我要通过法律手段离婚,请问财产如何分?我下岗后打工的收入是否也要分给他一半?我在深圳这边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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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07: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讲,财产一人一半,但是实际处理过程中比较复杂,如:确认财产性质、认定价格、如何变现对你最有利。打工收入依法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实际处理中,法院一般不会作为共同财产的,除非工资数额巨大的,并且对方有证据证明的,而且法官也可以理解你在深圳花费肯定很大的。法律规定深圳不可以,但是你可以想办法让他起诉你,深圳就可以立案;另外如果在老家起诉,建议你不要,因为可能会被对方买通或者受到对方威胁闹事,而不敢维护你的权利,只是把法律程序走个过场而已,但是如果请,需要差旅费的花费。要在被告所在地或常住地起诉.原则上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具体可来电咨询.被告住所地起诉,一般一人一半。从你所讲的情况,只能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但你可请代理你的案件.财产分割是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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