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把共同财产都卖掉,又不告知女方那些钱的去向,女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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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5 07: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
1.婚内期间,男方不告知女方,把机器转让给了他弟弟,女方是否可以要回?
2.男方把共同财产都卖掉,又不告知女方那些钱的去向,女方怎么办?
3.男方赌博欠的几万元债务,在女方撤诉后才还清,女方再次起诉离婚时,是否可以将已经还掉的债务从男方那要回一半?
协议书大致内容:
二、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
1、房屋、汽车、加工厂(含按金、机器、设备、物质、货款等)为夫妻共同财产。
2、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财产外,甲乙双方确认再无其他共同财产,但不包括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新的财产。
三、离婚条款:
双方一致同意如果甲方出现以下情形的过错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四、赔偿责任:
房产、汽车、加工厂(含按金、机器、设备、物质、货款等)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新的财产,乙方拥有70%。
五、债权债务及其它条款:
甲、乙双方对外无共同债务,甲方名下的债务(至结婚登记日起),由甲方个人独立承担。甲方如给他人担保,由个人承担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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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07: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解答如下: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你带上所有的证据材料来我所当面咨询。(公检法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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