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费用该不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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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5 07: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婚前,前夫住院期间医疗费,妻子支付了一部分,协议离婚后,妻子有权利要回这部分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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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07: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付费用时既然没有离婚,那么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就依然存在,给付的费用不能要回.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无权要回。你好,看你协议怎么约定的。不能要回,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除非数额巨大属于外借债务而妻子无力偿还,且离婚协议中未涉及。如果协议里面没有对这笔婚姻存续期间花的钱作出约定,就不能再要回。如果有需要请与我联系,我将为你提供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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