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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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12-15 22: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北京买了一个二手房,总价是150万,找的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在合同中写的是房屋100万,其余50万,这样可以让我少交点契税。业主由于还欠着银行20万的贷款没有还清,我就先给了业主20万最为首付款(业主给我签了个首付款证明),也是让他去解押。我能公积金贷款80万,我想问一下懂的专家,其余的50万我是应该什么时间给业主呢?过户前还是过户后呢?怎么做才能保证双方无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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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22: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过户后支付安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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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22: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很简单啊。你总价格是150万,业主要还贷需要你先给20万(签合同的时候给),就剩下50万咯。。50万的话就应该在你的按揭批复下来之后,就是说,银行同意你贷款80万之日起。你就给他。不然到时候很麻烦的。万一贷不到那么多,,或者贷多了。。。是不是 。。好好想想。这个是最安全的。你起码不用一下子给出去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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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22: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字当天给。你签订的是阴阳合同,阴阳合同本来就是有风险的。在房产局签完字以后。马上到银行再给他50W。一定要中介当见证人。因为这么做不合法。最安全的就是按150W缴费。这样不会有问题。两种方式,自己参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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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22: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去产权交易所递件更名过户,进行资金监管,更完名后拿到产权证,监管的钱才会划拨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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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22: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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