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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5 16: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婚后以我的名字购买的按揭房,还没拿到产权证,(因为还没缴纳大修基金,交纳后一个月才办下来。)两人都出了一半的钱,现在有矛盾要离婚,儿子10个月大,一直是由我和我的父母在抚养,他爸爸一分钱都没付过,现在他连银行按揭款也是5个月没供了,找他要儿子的生活费他也不给,还侮辱我的人格,说要做亲子鉴定。现在我准备诉讼离婚,请问我有必要用亲子鉴定来证明自己吗?他的人格侮辱我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还有,我能要求房子归我吗?必须付给对方相当于现在价值一半的补偿吗?他以前曾给我写过不再无端怀疑我,否则所有财产归我,这样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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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16: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1、作亲子鉴定需要双方均同意2、房子应按共同财产来处理3、至于他所写的保证书,只能作为他曾经对你多疑的证据,财产全部归你的要求,法院一般是不支持的,但可适当照顾。关于离婚的案件,首先要确定你们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然后再确定孩子的抚养及财产的分割问题。你若是想诉讼离婚,最操作为好房屋由于是婚后购买,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孩子的抚养费他必须承担,如果怀疑孩子非他所生,可以做亲子鉴定,保证书基本不会被法院采纳.如果是亲生的子女,双方均有法定的抚养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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