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的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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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5 16: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和我老婆是95年读书时认识的。98年我到上海工作,2000年的时候,我把她弄到我但是公司离去参加工作,从那时开始了同居生活。那时基本都是各存各的钱,生活费很多都是我负担。我在2002年要买房子的时候,像她借了1.5万元钱。后来买了房子。我和她是2003年结的婚。
现在我们因为其他男人的问题闹得感情不和,要离婚。请:
(1)房子的归属情况是怎样的?分配是怎样分配的。
(2)是不是有“两人结婚了,结婚以前同居期间的收入和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的说法?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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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16: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前财产的界定应当以结婚登记为准进行判断.离婚时应当分割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所得.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对方不能进行分割.我妻子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这个观点,她说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应该视同婚姻关系延续期间。应该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这样的话,我辛苦几年可就什么也没有了。结婚在03年,房子的购买在02年。必然,此不动产的所有权登记只你一人,所有权归你,且此权力的归属不会因结婚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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