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妈妈如果打官司,可以分到多少家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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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6 01: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今年16岁,爸爸和前妻有一个儿子和女儿,在爸爸和我的妈妈结婚的时候已经把他和他前妻的房子和钱给了我的大哥和大姐,我的妈妈是39岁和我爸爸结的婚。通过两人的努力盖起了900多平方米的3层楼,但不幸的是我爸爸得了肺癌,2009年1月5日去世了,我的大哥和大姐来要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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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6 01: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大姐和大哥有权要求继承你父亲的财产。该财产是你妈妈和爸爸的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该是你妈妈应该分一半财产,剩余的一半由你,你妈妈,你大姐,你大哥平分。但由于你还未成年,应该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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