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及工人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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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12-26 12: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去年与乙方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一年。因市场材料供应紧张等原因,工程没有如期完工。我们按照工程进度给的乙方款项也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款项,问题是,如果今年继续施工,原来的合同还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我们今年就不需要再给乙方付款了,而是工程验收后再给。如果超过合同约束期限,现在乙方不想继续施工,想按照未完工程人工费扣除后与我们结算。那这个人工费时按去年的价格还是按今年的扣除呢?
另,有些附属工程。乙方不愿意干,但他们说可以帮助联系找工人,我们跟工人谈工钱。但我们跟工人谈好,工钱还是由乙方代付,这些工人仍旧算乙方的工人。我们跟乙方结算。但我们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合同。现在问题来了。由于去年工人没有找我们要工资,我们在给乙方的款项中也没有特别说明包括附属工程款。现在乙方只付部分工资给工人,而我们多给的钱都是工程内的。他们不承担附属工程工资。现在工人找我来要帐。本想省事却惹来麻烦。那这钱到底该我拿还是乙方拿。请专业人士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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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6 12: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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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6 12: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1、原来的合同有效,按合同的约定结算,如果合同无效应据实结算。2、如果是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应该由乙方承担,如果是合同约定外的工程应有你们来支付。3、更详细、准确的解答需要看你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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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6 12: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给的款项有没有超过主工程的款,如果没有,乙方完全有理由说你没给附工程的款。你们最好结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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