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4年10月辞职,请问在这期间的,“三金”是否可以补?该公司没签定劳动合同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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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6 12: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郑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有关公司合同方面的问题!我以前所在的公司是个中港合资公司,我2003年6月从学校直接应聘到该公司,到公司后一直没有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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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6 12: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只要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享有劳动保险待遇。但你已超过3个月的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所以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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