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书记您好! 在此向你申诉,求您为民请命,我要为我爸爸申诉,请帮忙看一下以下案件,此案关系到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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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2-17 17: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事申诉状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龙文奇
地址:贵州省金沙县原村乡普会村长沟组
案由:金沙人民法院误判案件
请求事项:对此案件判决不服 请求县委书记丁书记为民申冤
1.撤销金沙人民法院2004年8月30日判决不服;
2.退还民款1万300元人民币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事实和理由:
因龙文艳在山西省违法,回到金沙被依法治裁,其夫张明贵找了金沙王满强共同找了王福修他老表周在家毕节法院,需要1000元人民币支付给他才能帮龙文艳改判,往返车费是罗如祥开支(从张明贵处拿取),后来王福修他老表周在家要调走贵阳(事情未办妥)。王满强与张明贵又找了王福修找法院张多、王大张给了8000元、钱光伟(法院供述人)1200元人民币才给帮龙文艳改判。在2004年5月初4龙文艳被判刑到7月分就送到贵阳农场,因张明贵与龙文奇是郎舅,2004年8月30号张明贵打电话来叫龙文奇帮其追回给他们的那笔钱(事情未办妥之故),王福修说只给两千元,必须打成借条,这钱是张明贵和王满强亲手给他的。在2008年6月初七龙文艳释放后,五人(张明贵、王满强、罗如祥、龙文奇、龙文艳)共去王福修家找他还钱。当时王福修拿出两张借条,一张6000元(假借条)、一张2000元(真借条)目前还存在龙文奇手里。龙文奇就与王福修产生了纠纷,王福修诈骗不成,他妻子和王满强劝说好了,王福修就叫他妻子和杨金税借了5000元给张明贵,加上借条2000元共计7000元付给了张明贵。王福修找杨金税写了清单,龙文艳与张明贵签了名,后来到2008年8月王福修伪造了一张8000元的借条在沙土法庭申诉控吿龙文奇,开庭审理两次未判决不服,上诉毕节人民法院事实理由不真,反回金沙县重审,2010年3月16号传达开庭,张多收回传票,叫协商调解。龙文奇不服,上诉人不下鉴定书,反而把原借条包庇,毕节就按照金沙原判判决。
基于上述事实,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本案,撤销原判决,以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
此致
金沙人民法院
申诉人:龙文奇
2010年12月16日
附:1.原审判决书一份;
2.原借条一张,假借条两张。
希望上级领导能下乡为此案件调查一下,查出事实的真相,民求法,法应帮忙解决。天下才能太平,法是天。不能让权压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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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7 17: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 察 监 督 申 请 书申请人:姚化平,男,聊城市冠县清水镇姚行村人被申请人:冠县公安局申请事项:请求检察院督促冠县公安局立案侦察岳其祥抢劫一案,或书面通知、回复申请人不立案。事实理由:申请人于2010年二月26日以挂号信的形式将关于岳其祥抢劫的控告信发往冠县公安局,邮件编号:XA 1650 6719 9 37但是至今未回复,也未通知我不予立案。控告内容如下:控告人:姚化平,男,聊城市冠县清水镇姚行村人被控告人:1、岳其祥,现任冠县民政局局长2、冯首义,冠县清水镇人3、冯首义为首的小分队其它成员控告事项:1、请求冠县公安局追究岳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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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7 17: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直接跑到县政府找丁书记去我想他应该帮你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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