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解答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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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8-6-28 22: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们,你们好
我被鉴定为工伤十级,时间是2008年11月,社保局给了6000元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我现在准备辞职,与单位仲裁,可以得到哪儿些补助?怎么计算?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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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8-6-28 22: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等级要专业机构的鉴定为准。个人评估是无效的,专业机构会有份评估证明。需要专业机构鉴定。 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具体可以找律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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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8-6-28 22: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费,工资补偿、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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