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有一年了,没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请问合理合法吗?现在还在那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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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12-18 14: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合法,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不签订只要求支付20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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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8 14: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是一定要有的,即使是有试用期,试用期过后肯定要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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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8 14: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单位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去单位负责的机构咨询。,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才是维护你自身权利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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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8 14: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显然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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