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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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2-18 15: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方在07年离婚协议书上签署的是房子归自己所有 其他一切财物和包括对孩子的抚养权都归女方所有,孩子当时年龄为十五六岁.离婚时的口头协议说房子变卖后给女方一部分钱 。 房产证都是男方名字,离婚时的房子是他们共同买的。离婚后男方又买了一套房子.
请问一下他们离婚时的口头协议还有效吗?现在孩子要求以父子的名义向男方索要现在所有财产的三分之一.这样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吗?再婚的情况下财产又如何分别?
再婚后房产全部变卖重新购房 房产证写下夫妻两人的名字 这样以前的配偶和子女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吗?如果有占多少比例? 如果和现在的配偶也有孩子那么离婚与不离婚的房产和财产将怎样分割?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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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8 15: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1,再婚后房产全部变卖重新购房 房产证写下夫妻两人的名字 以前的配偶和子女没有分割财产的权利;2,如果能够证明离婚时的口头协议,还有效。3, 孩子要求以父子的名义向男方索要现在所有财产的三分之一.在法律上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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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8 15: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1、“再婚后房产全部变卖重新购房 房产证写下夫妻两人的名字” 以前的配偶没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但是其子女是有继承权的。2、如果现在对方能认可离婚时的口头协议,还是有效的。3、孩子在父亲在世的时候是没有资格男方索要财产的。如果父亲有遗嘱不给儿子,儿子是什么都拿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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