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在先是否可作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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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0 10: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
我友,被某甲先用砖头砸破头,后被其友某乙用刀从腰后捅伤,失血过多身亡。现公安机关已介入,某乙已被羁押,某甲却做另案处理,释放。
请问,在此案中,某甲作为另案处理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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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0 10: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甲乙应当构成共同犯罪,在一案中处理。就你所述,需要区别来看,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故意,能否构成共同犯罪,还需看甲和乙有无共同的意思表示。公安机关已介入,甲做另案处理,可能是甲和乙根本无一致的意思表示,且甲对乙的伤害很轻,具体情况还需要详细确定。应该作为共同犯罪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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