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旅游_学生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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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0 11: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孩子(初二年级)在2008年3月下旬,学校组织外出旅游,在旅游途中我孩子玩耍一项活动(攀登),由于该活动没有保险措施,我孩子不小心从高处滑下来造成右脚裸骨骨折,并在当天住院,在2008年3月31日做了手术并安装上钢板、钢钉及钢针共住院18天花去医疗费12000元左右;在2009年1月13日我孩子又住院,在2009年1月16日拿去钢板、钢钉及钢针共住院8天共化去医疗费3300元左右。请问应向学校提出什么样的费用?费用是多少?如何计算?谢谢!
2009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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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0 11: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组织外出旅游肯定是有旅游保险的,你可以按保险报销比例先要回一部分钱,之后你可以对学校进行上诉,以孩子的精神和身体都受到严重伤害为由,但要侧重对孩子精神的伤害,因为保险公司已经对孩子遭受的身体伤害做出了赔偿。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这项的赔偿金额要看你孩子的状况了。好的话要好几万都有可能,最少也能有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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