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后骑摩托车在人行道上差点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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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0 10: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男子和酒后骑摩托车在人行道上差点撞到人(车前轮撞到人,但是没有受伤),并辱骂被撞人,并和被撞人打架,(双方没有使用任何凶器。)结果这名男子被打入院,伤情还在检查中怀疑是左眼眼眶骨折。而且还要进一步检查,现在被撞人已经承担了目前的医疗费用并积极诚恳的承认了错误,现在喝酒的男子要求要转好点的医院,并向被撞的人要2万的医疗费。并说赔了钱还要追究被撞人的法律责任。
请问象这样的情况,应该定为什么性质。被撞人因负什么法律责任。喝酒的人要负什么责任。如果按照司法程序走,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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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0 10: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必符合正当防卫,也许是方位过当。上海为您排忧解难,请点击“采纳意见”。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被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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