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4年结婚,因感情不和区法院申请离婚。2005年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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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0-12-20 12: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想结婚了。我们去登记结婚时我能填写未婚吗?因为我户口本上还显示未婚。我还没打算告诉男友曾经的婚史。
请知晓者明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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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0 12: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告诉你男朋友,他有知情权,如果他爱你就会接受你的全部。如果他不爱你,他会离开。如果他是以后才知道的,会在他心里产生你欺骗他的感觉,会给你们的感情造成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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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0 12: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写离异 写未婚肯定是不行的你应该如实的告知你男朋友你的婚史,你有义务告诉他,他也有全力知道你有你的过去,他有他的从前如果他真的爱你的还会接纳你的所有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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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0 12: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肯定会有记录的未婚和离异是不一样的。。户口本上显示 说明还没有更新过来, 如果你们没有离婚,你是不是可以继续在找个人结婚呢?呵呵1!最好事先告诉他,要不然等他时候知道了,会很恼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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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0 12: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隐瞒的话,等哪天他知道了,可以请求法院宣告你们的婚姻无效,到哪个时候你就人才两空了。所以还是告诉他吧,别有什么顾虑,如果他真的喜欢你的话,肯定会接受,如果不接受那就分开,没必要给自己的以后埋个炸弹。看的出你很喜欢他(因为你想和他结婚,而瞒着对方婚史)。但千万把你的婚史隐瞒,否则就是我前面所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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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0 12: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写离异吧,对方应该有知情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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