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法官的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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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3 15: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子判决后,申请了强制执行,有两个被执行人,分别是驾驶员与车主,车主是连带责任。现在执行法官说驾驶员躲藏不见人,而车主因是连带责任所以不能执行,除非驾驶员不具备执行能力才能执行车主。所以案子现在处于无限期的等待状态。想知道执行法官的说法对吗?我查阅去民法通则及诉讼法,感觉法官对于连带责任的解释不够准确。
2009-4-1416:25:38补充:
“执行”还需要排队吗?提交了执行申请后,负责执行法官说:前面的案子多的很,我的排在最后。这种说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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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3 15: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驾驶员与车主如果承担连带责任,你当然可以申请执行两者任何一方,选择的主动权在你,而不是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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