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3年.化龙桥地区拆迁启动开始.我家就为了家里的财产问题争论不休.具体情况如下:
自1953年,父亲去世后遗留下39M的房产,1982年.由我的大弟弟单独出资翻修,住房面积扩大到了128M,1996年在由本人单独出资扩建到了176M,但是两次扩建均未分户.在1996年,本人由于下岗,就在原住址开始做生意直至化龙桥拆迁,四个弟妹,也有两人因成家的缘故,把户口迁离原住址.
现在的问题在于:三个弟妹要求对原住址的所有财产进行平均分配,包括两次扩建后的面积和国家赔偿给我本人的营业损失费和住宅变更为非住宅而产生的房屋差价
而我的意见是:父亲遗留下来的房产应该是按照(遗产法)来进行分配,而剩下的的扩建面积就应该是谁出资谁获利;国家赔偿给我的营业损失费和住宅变更为非住宅而产生的房屋差价,则是应该由我这个独力经营并拥有合法手续的执照持有人单独获得.
我:究竟怎么分配财产才算的上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