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以后再这样的话,我可不可以告他故意伤害罪?他会不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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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5 17: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和我男朋友同居的,他一直都会打我,而且一次比一次重,就像最近一次,他把我往死里打,用脚踢我胸口,我的脸也被打肿了(要仔细看)。我的头上有两个包,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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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17: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理伤,轻伤,轻微伤,只要有事实存在,公安机关都会立案的。轻伤以上可立刑事案件,轻微伤可以给予治安处罚。受到伤害时一定记得报警。据你所说的情况,应是轻微伤,如果有骨拆,大面积软组织挫伤,脑振荡等,有可能构成轻伤以上。已经发生的事情,看来不是很严重,快点离开他好了,又不是婚姻,还指望下次发生事情取证不成?你可以报警,然后去医院检查。假如法医根据你的病历得出你伤情为轻伤的话,就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立案处理,若公安不立案处理,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诉讼。若是重伤,则公安机关必须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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