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分割这微薄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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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5 17: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结婚后购买的二手房,7.8万元,住房面积56平米左右,借了他父母5万元。后来把卫生间、厨房改造用了几千元。我们现有一女儿,3岁多。他提出的条件是,不要财产,不带女儿。他父母健在,有兄弟二人,家庭氛围不错,而我家中除了妈妈、女儿外,没有其他亲人,为了女儿今后的心理、发展,我想将女儿随父亲。我是否能分得家中的财产?如何分割呢?而他现在与人在外同居,我是否能请求获得更多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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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17: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1、无论孩子与谁生活,另一方均有权分得财产;2、如他带孩子,应由你向对方支付抚养费,一般是你固定收入的20%;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果他父母为你们支付购房款时没有借条,也未说明是赠与男方一人,则应作为赠与你二人考虑,即房产平分,至于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分割协议也是允许的。3、可以收集录像、录音证据或人证,如实在无法收集,可以涉嫌重婚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谢谢“我来了哇”,你的解释让我看得很清楚。也许迫不得已的时候真得通过报案采集证据。还想请问一下,怎样向公安机关报案呢?是否会受理呢?你好,向公安机关寻求解决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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