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我打官司有用没有,是不是我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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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5 18: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于2007年4月26号与马铁球先生签定了网吧转让合同,合同上写了转让金额为10万元,首付2.5 万元,把网吧的证件转让给马铁球先生后,一 个月后付剩下的7.5万元,但是马铁球先生现在不想经营网吧了,他现在只出转让金总共7万元,现在文化证和工商证都已转让成为马铁球先生了,公安证他不去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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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5 18: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全面、严格履行合同是合同双方的义务,你与马先生的网吧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双方都应严格、全面按照该合同的约定履行该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个人认为,在马先生不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时,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要求马先生支付合同余额。如果你有进一步的法律服务需要,欢迎拨打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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