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事业单位工伤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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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2-17 10: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与我爱人于9月28日7时40分上班路上被摩托车撞伤,交通事故责任鉴定是对方负全责。因是上班时间、路上被机动车撞伤。因我与爱人都是全额事业单位职工,全额事业单位及机关单位、公务员全由单位人事部门认定工伤,不通过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单位已认定为工伤,但只负责住院期间不扣工资及福利费用,医疗费用应由肇事方承担,本单位不负责医疗发生的费用。但由于对方是在逃犯,肇事后逃逸。无法索赔。请问我及爱人的医疗费用应该由哪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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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7 10: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对方逃逸,应由单位先承担医疗费用,承担后可向肇事者追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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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7 10: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事业单位比私企要好办的多,毕竟工伤还是有法可依的,看看单位给不给申报工伤,如果单位给报就好,如果单位不给报,那么自己也可以去报德,后面的事儿走一步看一步吧,毕竟有很多东西是完全可以喝单位协商敲定的,只要心中把握好了大方向就好,至于《工伤保险条例》,里面的赔偿标准看似合情合理,但实际上很低,还是多喝单位协商解决吧,祝你早日圆满,身体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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